1.目录
导 论 1 一、研究背景 1 二、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2 三、主要研究内容 20 四、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27 第一章 私法配置水权的理论证成 33 第一节 为何是私法 33 一、私法配置水权的制度性优势 33 二、其他法律在水权配置中的补强 39 第二节 水权的私权定性 42 一、水权定性——一个无法回避的法学问题 43 二、作为水权客体之水资源的流动性与物权客体特定性 44 三、水权之定性:水资源用益物权 55 四、水权的私法效力 65 第三节 私法配置水权的路径选择 69 一、水权配置的私法路径 69 二、水权配置中的公法定位 71 三、水权配置中私法与公法协力的领域 73 本章小结 75 第二章 水权的生成路径:水资源之上权利层次性解读 76 第一节 水资源国家所有权“平面化”定性之批判 77 一、“平面化”定性水资源国家所有权之检讨 77 二、亟需解决的问题及论证思路 83 第二节 水资源之上多层权利的体现 86 一、水资源之上多层权利的解释论 86 二、水资源权利层次性的具体体现 94 第三节 不同水资源权利的过渡、转化、派生及生成关系 97 一、水资源于宪法层面之全民所有与宪法层面之所有权的关系 97 二、水资源于宪法层面之所有权与民法层面之所有权的关系 99 三、水资源于民法层面之所有权对水权派生及水资源产品所有权生成 104 四、证成水资源之上权利层次性对水权配置的实践价值 110 本章小结 115 第三章 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的立法建构 117 第一节 我国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的制度缺陷及适用困境 117 一、我国现行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的立法缺陷 119 二、我国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适用的司法困境 121 第二节 建构水权初始配置优先位序的规则参照:现代水权许可制度125 一、现代水权许可规范的产生背景——传统水权初始配置规则的修正 126 二、现代水权初始配置之行政许可模式的比较法趋势 146 三、现代水权许可模式下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的制定法确定 154 第三节 我国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的具体建构及其适用 158 一、水权许可下我国水权初始配置先后位序的立法确立 159 二、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的实践运用 167 三、水权初始配置之登记制度的相应完善 170 四、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的创设对实践困境的具体回应 172 五、水权初始配置之优先位序规则在将来《民法典》中的立法体现 173 本章小结 176 第四章 水权市场配置规则的私法选择 183 第一节 水权市场配置的基点——水权转让的定性 184 一、水权转让的实践误读——以我国“首例水权转让”案为例 184 二、水权转让的应然定性:一项他物权的变动 186 第二节 水权市场配置的立法障碍及其克服 187 一、水权市场配置规则的制度考察及立法缺陷 187 二、水权市场配置的实践价值 189 三、对水权市场配置第三方效应的回应 192 第三节 水权转让的主体及其范围界定 195 一、水权转让的主体界定 195 二、可交易水权之类型界定 198 第四节 水权市场配置导致用水目的变化之法律困境及其应对 199 一、水权市场配置可能导致用水目的变化及其法律困境 200 二、应对水权市场配置导致用水目的变化之法律困境的可能参照 201 三、水权市场配置导致用水目的变化之法律困境的具体应对 202 第五节 市场配置中的水权变动模式选择 205 一、其他用益物权变动模式对水权变动模式选择的立法参照 205 二、水权变动应采取债权形式主义变动模式 207 三、践行水权移转登记公示对水权转让之影响及其公信力 212 本章小结 213 第五章 排水权的私法配置——基于695件排水纠纷的分析 215 第一节 问题提出:排水权规范道德化安排的弊病 216 一、排水权规范的立法缺陷及司法适用困境 216 二、亟需解决的问题 223 第二节 自然流水之排水权及承水义务 225 一、尊重自然流水流向及排水权人之疏水权 225 二、低地权利人对自然排水的承水义务及其限度 236 三、水流及水路变更权及其限制 240 第三节 人工排水之权利义务配置 243 一、人工排水可利用邻地的例外及缘由 243 二、设置屋檐排水及其限制 252 三、人工排水权人之设堰权 258 第四节 排水权规则在民法典中的立法设计 260 一、排水权于《民法典·物权编》予以规范配置 260 二、排水权的《民法典》规范配置 262 本章小结 263 结 论 265 参考文献 269 后 记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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